自治区民政厅举办“发扬广西精神,解放思想,创新发展”专题研讨班为及时贯彻落实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开展“解放思想、赶超跨越”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2012年2月3日至4日,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在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拉浪林场,举办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“发扬广西精神,解放思想,创新发展”专题研讨班。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、河池市、县(区)民政局长以及自治区拉浪林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共89人参加了研讨班。
在研讨班上,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40名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围绕“发扬广西精神,解放思想,赶超跨越,创新发展”这个主题,畅谈了如何解决制约广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、政策措施、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的新思路和新举措。
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、厅长陈利丹在研讨班上认真组织与会同志学习了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开展“解放思想、赶超跨越”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解读了广西精神的基本内涵和创新实践要求。陈利丹认为,民政是为民之政,是社会和谐之基,民政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,下为基层群众解愁,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最关心、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工作。当前,广西民政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,发展不够平衡、保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,广大民政干部要发扬广西精神,增强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,激励斗志、提升勇气,创造性地开展民政工作。
陈利丹强调,广大民政干部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,认真履行民政部门“保障民生、维护民利、落实民权”的核心职责,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,争当“四个模范”,即团结和谐的模范、爱国奉献的模范、开放包容的模范、创新争先的模范。陈利丹要求广大民政干部要敢于解放思想,自觉克服经验主义、教条主义倾向,增强看问题、想事情时视角的新颖性、眼光的敏锐性和思维的开放性,在解放思想中提出新思路、新方法来攻坚克难,奋勇前行。坚持做到“五个创新”,即创新社会救助体制、创新农村养老工作、创新救灾工作、创新社会管理、创新“五个民政建设年”内容和方式,不断推进广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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